急诊需要“急”起来 救治不及时难题待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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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先生日前致电本报对医院的急诊表示不满。不久前,王先生的父亲因病在驻济某三甲医院急诊科接受治疗。治疗过程中,王先生被多次要求先去交费,因为急诊室没有所需的药品,需要王先生交钱去药房领取。王先生的父亲最终在医院病逝,虽然王先生目前没有要和医院打官司的想法,但是他还是想要个说法,因此求助于本报。
王先生认为,病人重病待治,医院却说急诊室没药,要病人家属反复交钱取药,这必然会贻误求治的时机。
医院急诊室会没有急救用药吗?记者近日走访了驻济多家医院了解到,急救用药在急诊室是必备的,在医院急救室都有专门的柜子储存着急救药物。常备的大致分五类,主要针对过敏、心律失常、大出血、呼吸道衰竭和疼痛。
山东省立医院急诊科张振美护士长表示,不交钱就不用药抢救病人的情况在正规大医院是不会出现的。救死扶伤是医院的职责,医院也有相应的规定。对于危重病人,即使在无钱情况下,医院也会首先全力抢救病人。对于王先生遇到的情况,张护士长认为,应该是病人的抢救情况基本完成,需要再用药改善病情的情况下,才需要家属去缴费取药。并且,病人在急诊室有医生随时观察,不会出现贻误治疗的情况。
对于王先生的不满,张护士长表示,医患之间还是需要相互沟通。医院要求病人及时缴付医疗费用也有无奈之处。病人欠费问题在全国许多医院是一个普遍问题,一年少则十几万,多则几百万,患者家庭条件困难也就算了,但是有些患者有能力承担却仍然逃费。由于缺乏机制保障,医疗欠费均由医院承担,医院为此却背上了沉重负担。这个包袱大医院还有能力背,小医院则无力承担。
其实,卫生部有关领导去年就曾表示,“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、后缴费原则,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。”只是这个消息却遭到了业界和社会的一片质疑。有关专家表示,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些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因执法不严,违法不究,往往走形。最主要的是,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,使不少医院会督促病人及时缴费。这个问题必须在国家层面上,和大病统筹的社会保障通盘考虑,建设一套完整的医疗体系,以及配套的物质支撑,并由政府“真正买单”,医院见死不救、救治不及时的难题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。(作者:汤雷 李军亮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