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药流”前要做B超
2007-12-26 9:12:00 http://www.511511.com From:人民网
- [呵护宝宝 关爱妈妈]
[健康生活 源自科学饮食]
- [白领一族 更要关注健康]
[男人更要爱自己]
不少女性愿意药流,但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耿白霞建议,即使确认已怀孕,在选择药流前还要做个B超检查,以便排除宫外孕的可能,如果检查是宫内妊娠,同时,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才可以选择用药流。
一般来说,以下四种情况才适合做药流,如年轻的初孕女性或未生产的女性;近一个月内不出远门;停经最少49天;孕妇没有心、肝、肾、生殖、内分泌系统疾病。
而孕期已超过49天;胎囊较大;孕妇年龄大而且怀孕次数多;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;哺乳期女性。
药监部门规定,只有具备抢救、手术能力和输血条件的医院才能出售药流药品,且一旦出现意外,应立即到正规医院,找专科医生采取补救措施。


